证券代码:688238 证券简称:和元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5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552 万份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以下简称“本次行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履行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以下简称“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计划》”)、《关于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
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等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
2021 年 3 月 25 日,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及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管理办法》等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
(二)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合计向91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1,200万份股
票期权,对应公司股数为 1,200 万股,授予日为 2021 年 4 月 2 日,行权价格为
每股 3 元。有效期自激励计划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期权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为公司上市前制定,上市后实施的期权激励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尚未行权。
二、股票期权行权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本次行权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本次行权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等待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期权等待期为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其中如公司未能在授予日后 12 月内上市的,则等待期的届满日顺延至公司上市之日后一年。第一个可行权期为自等待期满之日起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等待期满之日起 12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
票期权数量比例为 50%。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激励计划》的期权等待期已届
满。
(三)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
就的情况说明如下:
序 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号
1 公司已实现上市。 公司已实现上市,满足行
权条件。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公司未发生左栏所述情
2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形,满足行权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禁止性情形: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 1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
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因主动离职已不再具备
的; 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注
(2)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销该部分激励对象已授
3 (3)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予但尚未行权的共 96 万
选; 份股票期权;其余激励对
(4)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象未发生左栏所述情形,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满足行权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
因主动离职已不再具备
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的任职期限要求为自授予日起至第一个 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注
4 行权期的行权之日,激励对象在公司和/或其控股子公司持续任职 销该部分激励对象已授
不少于 24 个月。 予但尚未行权的共 96 万
份股票期权;其余激励对
象均满足左述任职期限
要求,满足行权条件。
序 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号
各批次通过考核的可行权权益额度由各层次的考核系数确定,各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批次可行权额度=考核额度×公司层面系数(A)×部门层面系数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B)(或有)×个人层面系数(C)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公司层面系数(A): 审 计 报 告 》 ( 天 健 审
5 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对 2021 年度的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值(X)进 [2022]6-37 号),公司
行考核,具体考核目标安排如下: 2021 年 营 业 收 入 为
行权期 考核年度 业绩完成情 公司层面系数 25,495 万元,符合公司层
况 A 面业绩考核要求,满足行
第一批可行权 2021 年 X≥2.0 亿 100%
期权 X<2.0 亿 0% 权条件。
除 1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
原因主动离职不再具备
部门层面系数(B): 激励对象资格外,在职能
6 在职能部门任职的激励对象不参与部门层面考核。在非职能部门 部门任职的激励对象不
任职的激励对象的考核由公司另行确定,并得出部门层面系数 B。 参与部门层面考核;在非
职能部门任职的激励对
象部门层面可行权系数
为 100%,满足行权条件。
个人层面系数(C):
行权期内,激励对象的个人年度考核评级为合格等级以上。公司
依据现行考核制度设置《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对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进行评价,根据考评结果,得出 1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
合格比 Y: 因主动离职已不再具备
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