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9 页
三、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 10 页
四、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 11 页
五、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第 12-13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6-186 号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元生物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2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和元生物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和元生物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和元生物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和元生物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和元生物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2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和元生物公司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1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00,000,0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3.23 元,共计募集资金 132,300.00 万元,坐扣承销费、保荐费(不含税)9,379.5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22,920.5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7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信息披露
费用、发行手续费用 3,174.06 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19,746.4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6-10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19,746.44
项目投入 B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项目投入 C1 52,106.25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674.24
项目投入 D1=B1+C1 52,106.25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674.24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69,314.43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58,764.43
差异[注] G=E-F 10,550.00
[注]差异部分为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置存款产品 10,550.00 万元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2022年3月1日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和元智造(上海)基因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元智造)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1日、2022年3月2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虹桥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临港蓝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6 个募集资金专户,不存在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
情形,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98860078801600001960 407,103,354.33 募集资金专户
有限公司虹桥支行 98860078801100001959 101,219,084.57 募集资金专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1929394110858 2,446,703.64 募集资金专户
上海临港蓝湾支行 121938180510616 36,657,834.28 募集资金专户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50131000890396571 10,365,283.68 募集资金专户
有限公司张江支行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900001010120100061913 29,852,035.06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 [注]
合 计 587,644,295.56
[注]募集资金专户期末数中有限额止付资金 29,205,000.00 元,系期末浙商银行上海自
贸试验区支行账户相关手续未办理完结,导致受限,该账户已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解除限制
2.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两项相关产品,
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签约方 产品名称 起息日 到期日 募集资金余额
上海农村商业 大额可转让
银行股份有限 存单 2022 年 7 月 29 日 2025 年 7 月 29 日 100,000,000.00
公司张江支行
上海农村商业 鑫智通人民
银行股份有限 币单位智能 2022 年 7 月 6 日 2023 年 7 月 6 日 5,500,000.00
公司张江支行 通知存款
合 计 105,500,000.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
为人民币 26,607.12 万元。2022 年 8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26,961.37 万元置换前期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