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38 证券简称:和元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3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21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主要是基于行业及企业发展阶段、经营规
模、资金需求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等因素的综合考虑。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1 年度审计报告》(天
健审[2022]6-37 号),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48,018,520.19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充分考虑到公司目前处在发展阶段,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资金需求较大,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决定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 2021 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4,257,299.53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人民币 48,018,520.19 元。公司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处所行业及企业发展阶段特点
基因治疗是全球创新生物医药前沿领域,产业资本的持续注入,不断促进基因治疗技术从概念阶段向临床和产业化发展。由于其复杂的技术机制、高门槛的工艺开发和大规模生产、严苛的法规监管要求、有限的产业化经验、差异化的适应症药物用量,相比传统制药更加依赖于研发和生产外包服务。近年来,随着我国和各省市高度重视生物医药创新发展,国家及各地方陆续出台了系列产业政策,对基因治疗及其 CRO/CDMO 行业进行支持,以 CDMO 为核心的基因治疗服务快速兴起,市场规模持续增长。
基于基因治疗行业特点,对于高端工艺人才长期存在较大需求。目前全球基因治疗领域均面临工艺人才不足的制约,从而对基因治疗药物的工艺开发、IND申报、临床及商业化进程构成挑战。另外,由于国内基因治疗行业起步晚,产业化程度与欧美尚存在差距,在药物审批、医保体系、行业融资及整合等产业化发展上存在差距,短期内可能构成对基因治疗 CDMO 行业的挑战。
公司深耕基因治疗领域多年,专注于提供基因治疗 CRO/CDMO 服务,围绕病毒载体研发和大规模生产工艺开发,打造了核心技术集群,建立了适用于多种基因药物的大规模、高灵活性 GMP 生产体系,核心技术具有竞争优势,但是仍然面临着技术更新、人才缺乏、产能提升、体系建设、全球市场拓展等挑战,只有不断加大投入,才能确保公司的领先地位并更好满足下游客户的需求。
(二)公司盈利水平和资金需求
由于公司前期大量的技术研发和产能平台投入,2020 年才开始实现盈利,资金积累相对较少;2021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25,494.91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 5,425.73 万元,利润规模仍偏小,而目前公司现有产能尚不能满足市场和客户需求,急需加快“和元智造精准医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及其他产能扩建项目的建设投入,并持续更新现有平台设备并完善管理体系,此外,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2022 年内还将引进国际水平高端人才,同时加大研发力度,实施拓展海外计划等,均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
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并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研发投入、扩大产能以支持公司必要的运营需求。
公司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回报股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后续将充分考虑利润分配的连续性、稳定性及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积极实施公司利润分配相关政策。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发展阶段、经营规模、后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等各方面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发展阶段、经营规模、资金需求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等各方面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