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代码:688235 A股简称:百济神州 公告编号:2023-024
港股代码:06160 港股简称:百济神州
美股代码:BGNE
百济神州有限公司
关于仲裁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仲裁和解
2、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百济神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BeiGene Switzerland GmbH(以下简称“百济神州瑞士”,与公司合称“申请人”)系仲裁申请人
3、仲裁和解结果:申请人与 Bristol-Myers Squibb Company(以下
简称“百时美施贵宝”)、Celgene Logistics Sàrl(以下简称“新基物流”,目前隶属于百时美施贵宝,与百时美施贵宝合称为“被申请人”,被申请人、申请人及被申请人的若干关联公司合称为“双方”)签署了《和解及终止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根据本协议,双方同意:(1)共同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同意向公司转让其于2017年从公司购买的23,273,108股公司普通股;根据本协议,公司对转让的股份没有任何付款义务;(2)双方将终止新基物流与公司于 2017年 7月签署的《许可和供应协议》(以下简称“《许可和供应协议》”)
以及《经修订和重述的质量协议》(以下简称“《质量协议》”),
该等终止将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生效,但公司有权继续销售瑞复美和
维达莎的所有库存直至售罄或2024年12月31日(以较早发生者为准);(3)双方和解并互相豁免由本次仲裁以及双方于 2017 年和 2018 年签署的《许可和供应协议》《质量协议》和《股份认购协议》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索赔,以及双方之间的其他争议或潜在争议,在每种情况下均受本协议条款和条件的约束,并需要满足若干交割条件。
4、是否会对公司的财务数据和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双方于2023年 8月 1日签署本协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申请人尚未向公司转让上述公司的普通股,且《许可和供应协议》及《质量协议》尚未终止,故对公司本期或期后财务数据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但是公司预计本协议的履行和《许可和供应协议》及《质量协议》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仲裁案件的当事人
申请人:公司、百济神州瑞士
被申请人:百时美施贵宝、现隶属于百时美施贵宝的新基物流
(二)本次仲裁案件的基本案情
2020 年 3 月 25 日,中国国家药监局暂停进口、销售和使用新基物
流向公司供应的 ABRAXANE,该药物随后被百时美施贵宝召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药物尚未恢复在中国销售。
2020 年 6 月 26 日,公司对新基物流向国际商会提起了仲裁程序,
公司认为,新基物流基于《许可和供应协议》以及《质量协议》(以下合称“BMS-Celgene 许可”)有义务向公司连续、充足地供应ABRAXANE。2020年9月4日,新基物流向公司提出反请求,要求公司赔偿因 ABRAXANE召回事件而产生的其主张的费用。
2021 年 10 月 6 日,新基物流向公司发出通知,声称终止 BMS-
Celgene 许可项下与 ABRAXANE有关的约定,并根据 BMS-Celgene许可第 2.6条就将 ABRAXANE从规定的区域内销售或分销的产品范围中移除发出提前 180天的通知。
二、本次仲裁案件的仲裁请求内容
仲裁程序中,公司寻求:(1)宣告新基物流已违反并持续违反BMS-Celgene 许可的条款和条件;(2)宣告新基物流存在严重过失和/或故意不当行为;(3)损害赔偿的裁决;(4)宣告BMS-Celgene许可项下与 ABRAXANE有关的约定系被错误终止;以及(5)仲裁员认为适当的其他救济措施。
与新基物流提出的反请求相关,新基物流要求公司赔偿因上述ABRAXANE召回事件而产生的其主张的约 3,000 万美元的费用。
三、仲裁和解情况
根据本协议,双方同意:(1)共同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同意向公司转让其于 2017 年从公司购买的 23,273,108 股公司普通股;根据本协议,公司对转让的股份没有任何付款义务;(2)双方将终止新基物流与公司于2017年7月签署的《许可和供应协议》和《质量协议》,
该等终止将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生效,但公司有权继续销售瑞复美和
维达莎的所有库存直至售罄或2024年12月31日(以较早发生者为准);(3)双方和解并互相豁免由本次仲裁以及双方于 2017 年和 2018 年签署的《许可和供应协议》《质量协议》和《股份认购协议》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索赔,以及双方之间的其他争议或潜在争议,在每种情况下均受本协议条款和条件的约束,并需要满足若干交割条件。
四、风险提示
本协议于 2023 年 8 月 1 日签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申请人尚
未向公司转让上述公司的普通股,且《许可和供应协议》及《质量协
议》尚未终止,故对公司本期或期后财务数据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但是公司预计本协议的履行和《许可和供应协议》及《质量协议》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潜在的投资风险,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及时对上述仲裁案件的后续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百济神州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