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充分了解市场及公司相关情况的基础上,我们对拟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具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其在 2022 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客观、独立地完成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
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