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9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将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100]号)核准,公司采用战略配售、网上网下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1.67 元,募集资金总额 866,8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 76,049,433.93 元后的
790,750,566.07 元已于 2020 年 2 月 17 日分别存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锦州桥西支行 0708004329200067771 账户 300,000,000.00 元,存入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凌支行 410100692121518 账户 300,000,000.00 元,存入锦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392212010160740453 账户 190,750,566.07 元;减除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 15,881,132.08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74,869,433.99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 1-00010 文号的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305,736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9.1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99,974.96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3,943,396.22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6,056,578.74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3]110Z0012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24 年 06 月 30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项 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 774,869,433.99
减:期初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 727,194,660.23
减: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 5,666,149.65
减:募集资金结余利息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92,337,456.13
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利息收入 50,328,832.02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00
2、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 2024 年 06 月 30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项 目 金额(元)
项 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 296,056,578.74
减:期初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 25,828,343.68
减: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 60,454,720.26
减:募集资金结余利息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利息收入 1,535,677.89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11,309,192.69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资金。
2020 年 2 月,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桥西支行、锦州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金凌支行、锦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该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2023 年 9 月,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锦州分行营业
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桥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该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账号 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桥西支行 0708004329200067771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凌支行 410100692121518 已注销,零余额
锦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392212010160740453
2、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 2024 年 0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账号 余额
招商银行锦州分行营业部 416900037710703 188,882,963.9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桥西支行 0708004329200669624 22,426,228.79
合 计 211,309,192.69
三、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2: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1、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06月30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元
是
预计年
产品名 否
银行名称 金额 起止期限 化收益
称 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