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4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统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隆达
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93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6,171.4286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为 39.0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411,794,296.88 元,扣除总发行费用 210,522,712.4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201,271,584.4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7 月 15 日出具了“中汇验字
[2022]号第 6002 号”《验资报告》。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子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分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截至 2024 年6 月 30 日,公司有5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51620188000073838 22,198,115.62 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无锡新区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1103025719200607250 97,029.63 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无锡安镇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22000650013001001291 204,648.89 募集资金专户
无锡锡山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10651001040011561 48,157.92 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无锡厚桥支行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392100001197 252,254.33 募集资金专户
无锡分行
合 计 22,800,206.39
(二)前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6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已于2024年8月14日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具体建设内容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 募集资金项目已投入金额
集资金
1 新增年产 1 万吨航空级高 85,546.06 85,530.00 35,043.30
温合金的技术改造项目
2 新建研发中心项目 8,470.71 8,470.00 354.41
3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6,000.00 6,000.00
合计 100,016.77 100,000.00 41,397.71
三、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公司所履行的程序
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
过 2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能够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