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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达股份: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03

隆达股份: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4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证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统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隆达
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93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6,171.4286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为 39.0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411,794,296.88 元,扣除总发行费用 210,522,712.4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201,271,584.4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7 月 15 日出具了“中汇验字
[2022]号第 6002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子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分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具体建设内容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新增年产 1 万吨航空级高温合金的技术改造    85,546.06          85,530.00
        项目

  2    新建研发中心项目                            8,470.71          8,47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6,000.00

                    合计                          100,016.77        100,000.00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20,127.16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 120,127.16 万元。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
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规定严格控制资金使用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证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上述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拟投资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证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2、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6、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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