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 10 股分配比例: A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 元(含税),不进行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本董事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
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度,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55,379,296.23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30,273,528.62 元。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 2023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 元(含税),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
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 246,857,143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 3,921,539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152,272.48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2.64%。
如在本董事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财务状况、现阶段经营及长远持续发展等因素,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战略、资金需求及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提交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发展需求。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作出的,上市公司整体经营状况良好,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