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董事辞职情况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华晓峰先生的辞职申请,因工作调整原因,华晓峰先生辞去董事职务。辞职后,华晓峰先生将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华晓峰先生辞去职务自辞职申请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华晓峰先生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和公司经营正常运作,不会对本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影响。
华晓峰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时间里,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华晓峰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的专业素养、工作成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其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重大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董事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张伟民先生(简历后附)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张伟民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在华晓峰先生辞任公司董事生效后,选举张伟民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结束。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补选相关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审阅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伟民先生的个人简历,并对其工作经历情况进行了解,未发现新任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新任董事候选人张伟民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能够胜任董事工作。综上,我们同意关于补选董事的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2 日
附件:
张伟民,男,汉族,中共党员,1970 年 6 月生,1993 年 8 月参加工作,2008 年
12 月入党,苏州大学财经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毕业,本科学历,经济师。2005 年2 月-2015 年 12 月,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公司投资管理部副经理和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2016 年 1 月至今,任无锡国联产业投资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2021 年 5 月-2022 年 3 月,任无锡市金融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2022 年 4 月至今,任无锡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无锡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无锡国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