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30 证券简称:芯导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3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数额等、修订《公司章
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12月15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股份数额等、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数额等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64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00万股。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于 2021年11月26 日出具的天职业字[2021]44197号《验资报告》,本次 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500.00万股变更为6,000.00万股,公司注册资本 由4,500.00万元变更为6,000.00万元。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并于 2021 年 12月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正式上市。上述内容的变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 终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及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有关制度拟订<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上述 《公司章程(草案)》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施行。根据 公司首次公司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草案)》 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原《章程草案》内容 修改后的章程条款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 第三条 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经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
所”)审核同意,于【】年【】月【】日 所”)审核同意,于2021年10月2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中国证监会”)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 称“中国证监会”)注册,首次向社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股,并于【】 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00万股,年【】月【】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并于2021年1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板上市。 科创板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6,000万元。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专注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 于技术创新与价值创造,为客户提供
卓越的产品与服务,实现客户、员
工、生态伙伴与企业的共存共赢。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万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6,000
股,均为普通股。 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二十八条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 第二十八条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首次公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首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或者公司向特定对 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的股东,转象发行的股份的股东,转让其持有的本 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不得违反公司股份的,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关于持有期 理机构关于持有期限、卖出时间、卖限、卖出时间、卖出数量、卖出方式、 出数量、卖出方式、信息披露等规
信息披露等规定,并应当遵守深圳证券 定,并应当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业
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务规则。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
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
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 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
(二)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的对外 担保;
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二)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
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 (三)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
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
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五)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 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总资产30%的担保; 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六)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公司章
联方提供的担保。 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公司章程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
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
司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
比例担保,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
可以豁免适用上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
规定,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除外。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
汇总披露前述担保。
第一百〇一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 第一百〇一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
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 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
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 2 日内 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 2
披露有关情况。 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独立董事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独立董
会计专业人士缺少或者公司董事会低于 事会计专业人士缺少或独立董事辞职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 导致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 三分之一或者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后方能生效。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 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 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方能生效。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 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
务。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
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第一百二十一条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 第一百二十一条 董事会决议表决
式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
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方式进行 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电话、视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交董事 频、传真、电子邮件、网络等通讯表
会保存。 决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
事签字交董事会保存。
第一百六十条 公司聘用取得“从事证 第一百六十条 公司聘用符合《证
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 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 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1年,可以续聘。 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1年,可以续
聘。
第一百九十七条 本章程所称“以 第一百九十七条 本章程所称“以
上”、“以内”、“以下”,都含本 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低于”、 数;“不满”、“以外”、“低
“多于”不含本数。 于”、“多于”、“超过”不含本
数。
第二百条 本章程自公司上市之日起 删除第二百条。
施行。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余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上述事项的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本次章程修订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