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29 证券简称:博睿数据 公告编号:2024-011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达到总股本 1%
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4 年 2 月 28 日,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31,104 股,占公司总股本
44,400,000 股的比例为 1.2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34.30 元/股,最低价为 20.56 元/股,支
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997,431.03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公司
拟使用 1,500 万元(含)至 3,000 万元(含)自有资金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 57.825 元
/股(含),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出售,回购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7)。公司于 2024 年 2 月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二、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
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 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2 月 28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
购公司股份 531,104 股,占公司总股本 44,400,000 股的比例为 1.2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34.30 元/股,最低价为 20.56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997,431.03 元(不含印花
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