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28 证券简称:开普云 公告编号:2026-007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15.00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暂无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相关人员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需注销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6 年 2 月 24 日,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二)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第二十条以及《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上述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
(四)截至 2026 年 2 月 24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 144.60 元/股,存在“连
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百分之二十”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第二条第(四)项规定的“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情形。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2/25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3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6/2/24
预计回购金额 5,000.00万元~10,000.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315.00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15.8730万股~31.7460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23%~0.47%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鉴于公司存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百分之二十”的情形,为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购期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应调整不得回购的期间。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序号 回购用途 拟回购资金总额 按回购价格上限测 占公司总股本 回购实施期限
(万元) 算回购数量(万股) 的比例(%)
用于为维 自董事会审议
护公司价 通过股份回购
1 值及股东 5,000.00-10,000.00 15.8730-31.7460 0.23-0.47 方案之日起 3
权益所必 个月内
需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
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的价格不超过 315.00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
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 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含)和上限人民币 10,000.00 万
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315.00 元/股进行测算,假设本次回购股份用于为
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如下:
本次回购前 回购后 回购后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股) (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0 0 158,730 0.23 317,460 0.47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67,550,760 100.00 67,392,0 99.77 67,233,30 99.53
30 0
股份总数 67,550,760 100.00 67,550,7 100.00 67,550,76 100.00
60 0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
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1、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对公司日常经营影响较小,本次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限
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为 192,957.6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33,274.83 万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
10,000.00 万元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 5.18%、7.50%。
根据公司经营和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以人民币 10,000.00 万元上限回购股
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
2、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
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
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
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
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高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
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不存在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不存
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若上述人员后续有
增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 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
提议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等是否存在
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已分别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发出
问询,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 3 个月、
未来 6 个月暂无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
相关人员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如有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事项需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司将就后续调整事项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