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28 证券简称:开普云 公告编号:2024-058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归属股票数量:207,420 股;
归属股票来源: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完成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2022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2 年 8 月 2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开普云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何谦作为征集人就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2022 年 8 月 27 日至 2022 年 9 月 5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
到任何员工对本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2 年 9 月 7 日,公司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开普云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41)。
(四)2022 年 9 月 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开普云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42)。
(五)2022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六)2022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与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9 月
13 日,授予价格为 15.81 元/股,共向 45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意见。
(七)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预留授予日为 2023 年 4 月 20 日,授予价格
为 15.81 元/股,共向 25 名激励对象授予 25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
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意见。
(八)2023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九)2023 年 9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41 人,归属股
票的上市流通数量为 38.48 万股,上市流通日 2023 年 9 月 18 日。
(十)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一)2024 年 5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完成,可归属的
激励对象人数为 25 人,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为 10.44 万股。
(十二)2024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已获授的限 本次可归属的 本次可归属数量占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数 限制性股票数 已获授的限制性股
量(万股) 量(万股) 票总量的比例
严妍 董事、总经理 15 4.50 30.00%
马文婧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6 1.80 30.00%
杨春宇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6 1.80 30.00%
王金府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4 1.20 30.00%
王瑛 副总经理 4 1.20 30.00%
刘轩山 核心技术人员 4 1.20 30.00%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33 人) 50.50 9.0420 17.90%
合计 89.50 20.7420 23.18%
注: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共授予 45 名激励对象合计 100.00 万股,
其中,6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剩余 39 名激励对象合计获授 89.50 万股,因 8 名激励对象考核
不合格,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31 名,合计可归属的股数为 20.7420 万股。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于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31 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为 207,420 股。
(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其将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公司股票还需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4、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这部分激励对象应当遵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归属前 本次归属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0 0 0 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67,518,240 100 67,518,240 1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520,735 2.25 1,313,315 1.95
股份总数 67,518,240 100 67,518,240 100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于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不改变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11 月 4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4〕7-31 号)对公司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