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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普云: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3

开普云: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228          证券简称:开普云          公告编号:2024-015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4 年 4 月 12 日,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普云”或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时间范围内决定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签署或授权财务负责人签署与现金管理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4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678.336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59.26 元。本次公开发行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458.19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9,727.82 万元(不含
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9,730.37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对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21 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
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2020 年 3 月 26 日披露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互联网内容服务平台升级建设项目”、“大数据服务平台升级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1  互联网内容服务平台升级建设项目          18,387.62          18,387.62

  2  大数据服务平台升级建设项目              20,368.10          20,368.10

  3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7,376.94          7,376.94

                  合计                          46,132.66          46,132.66

  注:互联网内容服务平台升级建设项目已结项。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
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之日止。

  (五)实施方式

  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时间范围内决定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签署或授权财务负责人签署与现金管理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
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内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6、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根据相关法规,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8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开普云本次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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