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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普云: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2

开普云: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228          证券简称:开普云        公告编号:2023-016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 “互联网内容服务平台升级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3,311.80 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普云”或“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互联网内容服务平台升级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金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4 号)
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678.336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59.26 元。本次公开发行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458.19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9,727.82 万元(不含
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9,730.37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对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21 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
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1  互联网内容服务平台升级建设项目              18,387.62          18,387.62

  2  大数据服务平台升级建设项目                  20,368.10          20,368.10

  3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7,376.94          7,376.94

                  合计                            46,132.66          46,132.66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北京开普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203,681,049.26 元无息借款专项用于实施北京开普的“大数据服务平台升级建设项目”。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北京开普提供无息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与用途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二)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在原有募投项目“互联网内容服务平台升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新增天津市、成都市、广州市、深圳市、上海市、长沙市作为实施地点。增加后,募投项目“互联网内容服务平台升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北京市、东莞市、天津市、成都市、广州市、深圳市、上海市、长沙市。本次变更仅涉及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不涉及原项目建设内容等情况的改变,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4 月 24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开普云关
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三)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及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及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大数据服务平台升级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同意公司将“大数据服务平台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在北京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新增开普云作为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在北京市的基础上,新增东莞市、天津市、成都市、广州市、深圳市、上海市、长沙市作为实施地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8 月 27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开普云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及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

    (四)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及募投项目延期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并对各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23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开普云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及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调整“大数据服务平台升级建设项目”内部结构同时调整“大数据服务平台升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至
2025 年 3 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22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及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结项募投项目为“互联网内容服务平台升级建设项目”。截至目前,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  累积已投入  尚需支  利息收  结余募  实际投  项目进
 募投项目名称

                集资金    募集资金  付费用  入净额  集资金  入比例  展情况

 互联网内容服

 务平台升级建  18,387.62  15,987.98    22.56    934.72  3,311.80  87.07%  拟结项
 设项目

  注:1.“利息收入净额”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准;

  2. “尚需支付的费用”主要为待支付合同尾款,以实际核算金额为准;

  3. “实际投入”金额为“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与“尚需支付的费用”之和。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一)上述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

  (二)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
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经济效益,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互联网内容服务平台升级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3,311.80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公司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待支付费用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待上述待支付金额支付完毕后,募集资金专户将注销,公司就该项目相关募集资金存储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是基于该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而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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