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28 证券简称:开普云 公告编号:2020-014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新余开普云数字智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暂定名,
以工商登记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
投资金额: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不超过 40%,出资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分期出资。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开普云”)拟使
用自有资金与泛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海投资”)的下属
企业、深圳长润专项四期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发起设立产业投资
基金。
风险提示:公司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承担的风险敞口以投资额为限。
本基金尚须在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且该基金此后还可能受宏观经
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
投资失败或亏损等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投资基本情况
为了配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促进公司在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前沿科技领域的战略布局,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探索和发现新的业务增长点,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持续竞争能力,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与泛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海投资”)的下属企业、深圳长润专项四期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发起设立新余开普云数字智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工商登记
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产业投资基金”或“基金”),重点投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前沿科技在各行业有创新突破相关的投资项目。本次拟投资的基金目标募集规模为 20,000 万元人民币,分期出资,首期认缴规模为 6,000 万元人民币,其余资金在投资期内由基金管理人根据投资进度情况通知各合伙人实缴出资。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不
超过 40%,出资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首期出资 2,400 万元(具体份额及
出资金额、比例以最终签署的《合伙协议》为准)。
(二)审议情况
2020 年 5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
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本次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畴以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
企业名称:泛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318380170N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4 年 12 月 4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喜芳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2 幢 2001-02 单
元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资产管理;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帐、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帐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
基金业协会备案情况:泛海投资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审核,取
得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资格,备案时间为2018年1月29日,备案号为 P1067153。
泛海投资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第三方亦不存在任何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其他方面的关系。
(二)普通合伙人
企业名称:江西云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502MA3980JJ0T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20 年 5 月 19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忠为
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康泰路 21 号 1016 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公司股东:泛海投资持有 100%股权
江西云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第三方亦不存在任何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其他方面的关系。
(三)有限合伙人
1、泛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天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69FN09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8 年 1 月 3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郑孔栋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旷世国际大厦 1 栋1604-160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企业,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股东:泛海投资持有 100%股权
泛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天津)有限公司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第三方亦不存在任何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其他方面的关系。
2、深圳长润专项四期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QP5N9K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17 年 9 月 19 日
出资额:人民币 1,000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长润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路 399 号中海大厦 8 楼 803 号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以上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商务信息咨询。
公司股东:邓娟持有 50%股权,深圳长润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50%股权。
深圳长润专项四期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第三方亦不存在任何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其他方面的关系。
三、拟设立基金的情况
(一)拟设立基金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新余开普云数字智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登记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
2、产品类型:有限合伙
3、基金期限:产业投资基金的存续期间为 5 年,经合伙人会议决议可延长 两次,每次 1 年。
4、基金目标规模:预计总规模人民币 20,000 万元(具体份额及出资金额、比例以最终签署的《合伙协议》为准)。
5、成立背景:为了配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促进公司在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前沿科技领域的战略布局,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探索和发现新的业务增长点,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持续竞争能力。
6、基金管理人:泛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7、投资范围:重点投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前沿科技在各行业有创新突破相关的股权投资项目。
8、出资进度:本次拟投资的基金目标募集规模为 20,000 万元人民币,分期出资,首期认缴规模为 6,000 万元人民币,其余资金在投资期内由基金管理人根据投资进度情况通知各合伙人实缴出资。(具体份额及出资金额、比例以最终签署的《合伙协议》为准)。
9、合伙人拟认缴情况:
合伙人 合伙类型 拟认缴出资额 拟认缴出资
(万元) 比例
江西云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200 1.00%
泛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天津)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7,800 39.00%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8,000 40.00%
深圳长润专项四期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4,000 20.00%
合计 —— 20,000 100.00%
(二)基金各合伙人的主要权利义务
1、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合伙人享有如下权利:
(1) 有权根据本协议的约定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 依法请求召开、参加或委派代理人参加合伙人大会,并根据本协议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3) 依照本协议的约定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合伙权益;
(4) 在合伙企业的利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
(5) 在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基金管理人怠于行使权利时,有权督促其行使权利或为合伙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或仲裁;
(6) 按照本合伙协议的约定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7) 企业清算时,按本协议的约定参与企业剩余财产的分配;
(8) 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2、普通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拥有《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事务的执行权力及其他权利。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应当以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清偿,合伙财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三)管理人及管理费
基金指定的管理人为泛海投资。普通合伙人不承担管理费,存续期内对有限合伙人适用的年度管理费费率为 2%。
(四)投资收益分配
除临时投资收入可用于投资外,基金回收的投资项目退出资金不用于再投资;对于基金单个项目投资收入的依法可分配资金在做出合理预留(为支付合伙费用和其他义务所做必要拨备)后,最晚应在合伙企业取得该等可分配收入后九十日内进行分配,按照如下顺序在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之间做进一步分配:
1、首先,实缴出资回收分配:向所有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所有合伙人根据本协议累计取得分配总额等于其实缴出资额;
2、如有余额,向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有限合伙人根据本协议累计取得分配就其在上述第 1 项下累计获得的分配总额实现每年 8%的内部收益率,计算期间自有限合伙人相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