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27 证券简称:品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额度:拟使用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
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8.74%。
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
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公司将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品高股份”)于 2024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补流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8.74%。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92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826.3819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37.0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04,830.5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3,114.95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1,715.5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45924 号《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与管理,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 2021 年 12 月 2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用本次募集 实施主体
资金投入金额
1 信息技术创新云平台 8,092.00 8,092.00 品高股份
2 专属信息化云服务平台 14,673.00 14,673.00 品高股份
3 品高大厦建设 28,157.00 28,157.00 广州晟忻
4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6,000.00 品高股份
合计 56,922.00 56,922.00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和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及《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715.55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34,793.55 万元。本次拟使用人民币10,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8.74%。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公司将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补流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8.74%。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此举有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政策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