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22 证券简称:成都先导 公告编号:2024-023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先导”或“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柳丹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
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
为保障公司监事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汪婕斯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汪婕斯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具备履行监事职责的能力,个人简历见附件。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补选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6 月 13 日
附件:
汪婕斯女士简历
汪婕斯女士,1987 年 8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新加坡南洋
理工大学研究生学历。汪婕斯女士曾任职于新加坡 Vibro Power 公司,担任预算工程师职务。汪婕斯女士 2018 年 5 月至今就职于成都先导,任董秘助理职务,已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汪婕斯女士与成都先导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成都先导股票;汪婕斯女士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