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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先导: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成都先导: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222        证券简称:成都先导        公告编号:2023-022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成都先导”)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1,326.42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转出时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支出。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3月1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29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68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5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4,753,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8,742,433.8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6,011,166.16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4月8日出具了天健验[2020]11-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4月8日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746,011,166.16元,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660,028,760.58元,超募资金为85,982,405.58元。公司募集资金到账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方向    已投入募集资金  拟以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新分子设计、构建与应用    132,993,834.83        497,955,122.18
          平台建设项目

  2    新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9,332,029.95        162,073,638.40

            总计                152,325,864.78        660,028,760.58

    三、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在保证募投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需求前提下,截至2023年4月26日,公司剩余超募资金1,326.42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转出时实际金额为准),公司拟将上述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支出。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326.42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转出时实际金额为准),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0.33%(比例计算时未包含银行利息),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关于“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每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三
十”的相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能够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支出。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相
关法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条件,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同意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共计人民币1,326.42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转出时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1,326.42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转出时实际金额为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相关法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条件。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成都先导实施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文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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