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20 证券简称:翱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8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再审申请立案审查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再审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案件目前尚处于再审申请立案审
查阶段,最终审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暂无法判断本案对公司本期或
期后利润的影响,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最终审理结果为准。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翱捷科技”或“公司”)于近日 收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2024)最高法民申1651号《应诉通知书》及相关 材料,展讯通信(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讯公司”)因与公司、 天津市南开区竞航彭通讯器材经营部(以下简称“竞航彭通讯”)侵害发 明专利纠纷一案,不服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知民终2488号的民事 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本案尚处于再审申请立案审查阶段,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案件的基本情况
2020年12月,展讯公司向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竞
航 彭 通 讯 、 翱 捷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相 关 产 品 侵 犯 其 拥 有 的
ZL201180004859.4号发明专利权,并请求赔偿展讯公司的侵权损失。
2021年7月,公司收到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公司败诉的一审判 决。
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 改判驳回展讯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2023年8月28日,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对该案出具的(2021)最高法 知民终248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论如下:
1、撤销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0)津03知民初319号民事判决;
2、驳回展讯通信(上海)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3、一审案件受理费543,3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63,850元,均由展讯 通信(上海)有限公司负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翱捷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的相关章节、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披露的《关于诉讼结果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
二、本次收到的《应诉通知书》情况
(一)案号:(2024)最高法民申 1651号
(二)审查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三)诉讼当事人
再审申请人:展讯通信(上海)有限公司
再审被申请人一: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再审被申请人二:天津市南开区竞航彭通讯器材经营部
(四)《民事再审申请书》的请求事项
1、请求撤销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知民终2488号民事判决书;
2、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对再审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侵害发明专利权 纠纷案件进行提审或者再审,并依法维持(2020)津03知民初319号民事判 决书第一、二、三项判决内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因本案尚处于再审申请立案审查阶段,最终审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暂无法判断本案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 最终的审理结果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