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20 证券简称:翱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2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通知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
召开。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忠方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监事会
应当在年度股东大会上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并由股东大
会进行审议。本次监事会会议上就拟提交股东大会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告》进行了审议。
上述议案经监事会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监事会需
对公司的财务进行检查。本次监事会会议就拟提交股东大会的《2022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进行了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
上述议案经监事会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也不进行利润分配。
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
数,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也不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议案经监事会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本次监事会会议就拟提交股东大会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述议案经监事会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普华永道中天自2015年起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在历年的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审计人员具有上市公司年审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审计工
作。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决定其工作报
酬。
监事会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上述议案经监事会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上述议案经监事会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等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议案经监事会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满足经营
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翱捷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解决其融资问题,支持其良性
发展。翱捷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
务,同时公司对翱捷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有绝对的控制权,公司对其担保
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影响。公司对于该议案的决策和审
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议案经监事会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可
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可以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
于证券公司理财产品等)。
上述议案经监事会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
公司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上述议案经监事会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
不超过450,000万元人民币(含)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
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等),有利于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
上述议案经监事会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选举王林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上述监事候选人符合相关的任职规定,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
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议案经监事会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24,9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
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
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存
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公司承诺
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
提供财务资助。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24,9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经监事会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