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18 证券简称:江苏北人 公告编号:2022-005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自愿披露关于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基金名称及投资方向: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江苏北人”)参与设立苏州创星中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简称“基金”或“合伙企业”)。基金主要投资于硬科技领域,细分领域涵盖:汽车电子、传感器芯片、新结构及新材料芯片、半导体元器件、热管理系统、动力电池产业链、车用新材料产业链、相关智能制造等行业具有成长潜力、拥有自主创新能力的科技型中小型和成长型企业。
投资金额、在投资基金中的占比及身份:基金总规模30,000万元人民币,
可超募至 50,000 万元人民币。当前,基金的 3 名发起人合计认购 13,131.4 万元
人民币,其中公司将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 3,000 万元人民币,约占当前基金总额的 23%。
相关风险提示:
1、基金当前尚处于筹备阶段,尚未完成工商注册,待基金成功设立后,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备案程序,存在一定的备案风险。
2、公司本次投资设立的基金无保本及最低收益的承诺。本次投资行为可能受政策法规、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运营管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可能出现在不能实现预期收益、不能及时有效退出,因而给公司造成财务损失的风险。
3、基金所直接投资的项目也可能存在程度不等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预期投资收益不能实现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及其他风险。
4、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公司本次的投资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并且投资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政策、国内政策、投资标的公
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投后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因此本次投资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5、基金总额为 30,000 万元人民币,当前尚未募集完成,存在一定的足额募集风险。
一、本次对外投资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了加强公司产业链布局,拓展公司在新能源汽车机器人系统集成、AI+智能制造解决方案、智能工厂等领域上下游产业布局,充分利用专业投资机构在相关产业的产业生态、投资布局、前沿研究和投资能力,协同公司的产业优势,加强双方在技术、项目、资本等多个维度的合作,推动公司在新能源产业链不断延伸,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产业布局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盈利能力,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参与发起设立基金。
基金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 30,000 万元人民币,由全体合伙人和/或后续募集合伙人缴纳,并可通过一次或多次交割进行募集,基金管理人可将合伙企业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超募至 50,000 万元人民币。当前,基金先进行首期关闭,3 名发起人合计认购 13,131.4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将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 3,000 万元人民币,约占当前基金总额的 23%。
(二)审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宜属于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等相关规定涉及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基金管理人
西安中科创星汇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中科创星汇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MA777YXA9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毕原二路 3000 号西科控股硬科技社区曲率
法定代表人:李浩
成立时间:2016-12-21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中科创星汇智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人登记编码为 P1067315。
中科创星汇智是西安中科创星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创星”)的全资子公司。中科创星是我国早期专注于硬科技创业投资与孵化的专业平台,是优秀的早期投资机构,致力于打造以“研究机构+早期投资+创业平台+科创服务”为一体的硬科技创业生态,为科技创业者提供专业、深度、全面的投资、孵化及融资解决方案。
截至 2022 年一季度,中科创星已投资孵化 350 余家硬科技企业,是投资中
科院项目最多的投资机构之一。围绕光电芯片、人工智能、航空航天、智能制造等重点投资领域,主要投向具有成长潜力、拥有自主创新能力的初创期、早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目前,中科创星累计管理基金总规模 58 亿元。
中科创星汇智作为基金管理人履行基金投资和运营管理相关的职责。
2、普通合伙人
苏州创星中科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简称“苏州创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7LQWHP0D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88 号人工智能产业园内 G1-303 单元
法定代表人:袁博
成立时间: 2022 年 3 月 18 日
经营范围: 创业空间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
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苏州创星将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参与基金的管理。苏州创星是中科创星联合苏州工业园区人工智能发展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元禾辰坤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共同成立的主体,定位成为中科创星在苏州地区的硬科技项目孵化中心,共同打造苏州工业园区硬科技领域产业生态。
3、其他有限合伙人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培动力”,证券代码:60312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87895655347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6,455.1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崧秀路 218 号 3 幢厂房
法定代表人:吴怀磊
成立时间:2006-06-22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民用航空器零部件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研发、生产、销售:汽车排气系统、涡轮增压系统、及其他汽车零部件及配件、铁路机车车辆配件、金属材料、金属制品、第一类医疗器械;动力科技和金属制品铸造专业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拟投资设立基金的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苏州创星中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 88 号人工智能产业园 G1-303-002 单元
基金规模:30,000 万元人民币,可超募至 50,000 万元人民币,当前 3 名创
始合伙人认购 13,131.4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创星
管理人:中科创星汇智
基金主要投资领域:汽车电子、传感器芯片、新结构及新材料芯片、半导体元器件、热管理系统、动力电池产业链、车用新材料产业链、相关智能制造等行业具有成长潜力、拥有自主创新能力的科技型中小型和成长型企业。
当前合伙人拟认缴情况如下: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性质 当前认缴出资额 当前认缴出资比例
(万元)
苏州创星 普通合伙人 131.4 1%
华培动力 有限合伙人 10,000 76%
江苏北人 有限合伙人 3,000 23%
合计 13,131.4 100 %
四、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1、合伙目的:合伙企业的合伙目的是通过对中国境内处于初创期、早中期、成长期具有较高成长潜力和科技含量的中小型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为被投项目提供包括公司设立、规范治理、资金筹措、管理咨询、产业整合等在内的一站式贴身增值服务,帮助被投项目快速成长。
2、期限: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 7 年,自首次交割日起算(“经营期限”,如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与此不一致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尽快变更存续期限使其与经营期限保持一致)。尽管有前述规定,为实现合伙企业投资项目的有序清算,经执行事务合伙人提议并经持有 50%以上合伙权益的有限合伙人一致同意,可延长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 2 次,每次 1 年(“延长期”)。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可以继续延长。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按照本条规定进行延长或者提前终止的情况下,全体合伙人应当协助配合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合伙企业之投资期(“投资期”)为自首次交割日起满 3 年之日终止。合伙企业的投资期结束后合伙企业的剩余经营期限(不含延长期)为“退出期”。
3、管理费:投资期,年度管理费为该合伙人认缴出资额的 2%;退出期,年度管理费为该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所分摊的尚未退出的投资项目的投资成本的2%;延长期,年度管理费为该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所分摊的尚未退出的投资项目的投资成本的 1%。
4、投资领域:合伙企业投资于硬科技领域,细分领域涵盖:汽车电子、传感器芯片、新结构及新材料芯片、半导体元器件、热管理系统、动力电池产业链、
车用新材料产业链、相关智能制造等行业具有成长潜力、拥有自主创新能力的科技型中小型和成长型企业。
5、投资阶段:50%投资于初创期、早期项目,50%投资于成长期项目。
6、投资决策机制:本合伙企业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基金管理人和有限合伙人共同推荐的代表组成,委员共五名,按照一人一票的方式对合伙企业的投资及退出事项进行表决。
7、退出方式:合伙企业对所持有被投资企业的股权的退出方式包括选择转让给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 VC/PE 等)、被其他公司或主体收购或兼并、公司回购、上市、清算等。
8、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企业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3 亿元,由全体合伙人和/或后续募集合伙人缴纳,并可以根据本协议的约定通过一次或多次交割进行募集。基金管理人可将合伙企业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超募至 5 亿元。
普通合伙人应根据合伙企业的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