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18 证券简称:江苏北人 公告编号:2020-028
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涌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涌控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8,494,26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24%;
上海金力方长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力方长津”)持有公司股份 4,721,06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2%;
苏州工业园区原点正则贰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原点正则贰号”)持有公司股份 3,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3%;苏州工业园区原点正则壹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原点正则壹号”)持有公司股份 2,740,10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4%,原点正则贰号和原点正则壹号为一致行动人;
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林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213,29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15%;董事、副总经理陈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611,72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董事、核心技术人员马宏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7%;监事曹玉霞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0%;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庆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586,4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5%。
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涌控投资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方式拟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8,494,268 股,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7.24%,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涌控投资已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成功申请了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政策,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其对公司的投资期限在 48 个月以上但不满60 个月,其在任意连续 3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涌控投资可以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2)金力方长津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在符
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减持前提下,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1,173,4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1.00%,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3)原点正则贰号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在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减持前提下,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5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0.43%,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4)原点正则壹号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方式拟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500,000 股,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1.28%;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原点正则壹号已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成功申请了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政策,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其对公司的投资期限在 48 个月以上但不满 60 个月,其在任意连续 3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的 2%,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5)林涛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在符合
法律法规规定的减持前提下,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1,173,4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1.00%,占其个人本次减持前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不超过 25%,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6)陈斌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在符合
法律法规规定的减持前提下,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4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0.34%,占其个人本次减持前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不超过 25%,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7)马宏波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在符
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减持前提下,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5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0.04%,占其个人本次减持前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不超过 25%,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自愿承诺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8)曹玉霞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在符
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减持前提下,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3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0.03%,占其个人本次减持前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不超过 25%,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9)王庆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在符合
法律法规规定的减持前提下,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38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0.32%,占其个人本次减持前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不超过 25%,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上海涌控投资合伙企 5%以上非第一大股
8,494,268 7.24% IPO 前取得:8,494,268 股
业(有限合伙) 东
上海金力方长津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5%以下股东 4,721,065 4.02% IPO 前取得:4,721,065 股
合伙)
苏州工业园区原点正
则贰号创业投资企业 5%以下股东 3,200,000 2.73% IPO 前取得:3,200,000 股
(有限合伙)
苏州工业园区原点正
则壹号创业投资企业 5%以下股东 2,740,101 2.34% IPO 前取得:2,740,101 股
(有限合伙)
5%以上非第一大股
林涛 东、董事、监事、 7,213,297 6.15% IPO 前取得:7,213,297 股
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高级
陈斌 1,611,722 1.37% IPO 前取得:1,611,722 股
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高级
马宏波 202,000 0.17% IPO 前取得:202,000 股
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高级
曹玉霞 121,000 0.10% IPO 前取得:121,000 股
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高级
王庆 1,586,458 1.35% IPO 前取得:1,586,458 股
管理人员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苏州工业园区原点正则贰 3,200,000 2.73% 原点正则贰号和原点正则
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 壹号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
伙) 制
苏州工业园区原点正则壹 2,740,101 2.34% 原点正则贰号和原点正则
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 壹号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
伙) 制
合计 5,940,101 5.07% —
注:上述持股比例的略微差异原因系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的四舍五入造成。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竞价交易减持 减持合理价格 拟减持股份 拟减持原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数量(股) 计划减持比例 减持方式
期间 区间 来源 因
上海涌控投资合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