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4-070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除董事长熊慧女士外的其他董事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肿瘤精准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试剂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本次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不存在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26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39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8.42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603.8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124.1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479.7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
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全部到位,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4141 号)。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金额调整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05),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
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 2024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前募集 调整后募集 年 6 月 30
号 资金投资额 资金投资额 日累计投入
金额
1 肿瘤精准诊断试剂产业化项 26,086.44 26,086.44 5,500.00 5,528.15
目-试剂产业化项目
2 肿瘤精准诊断试剂产业化项 23,368.56 23,368.56 6,000.00 4,269.84
目-试剂研发中心项目
3 国内营销网络升级建设项目 17,212.20 17,212.20 4,000.00 4,179.20
4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3,979.70 4,167.82
合计 81,667.20 81,667.20 19,479.70 18,145.01
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0)。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的时间 态的时间
肿瘤精准诊断试剂产业化项 2024 年 12 月 2025 年 12 月
目-试剂研发中心项目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自募集资金入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但鉴于宏观环境、医
疗行业政策、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研发项目进度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导致募投项目进展较原规划有所滞后。因此,经过综合分析和审慎评估,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募投项目“肿瘤精准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试剂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关注市场环境变化,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肿瘤精准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试剂研发中心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募投项目“肿瘤精准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试剂研发中心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内外部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睿昂基因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基于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
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制度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睿昂基因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