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ChinaChippackingTechnologyCO.,Ltd.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禾花社区平新大道165号恒顺厂区1栋1
楼105、2-5楼)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楼)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发行概况】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
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发行股数 不超过2,434万股
拟公开发行新股数量 不超过2,434万股
拟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本次发行不安排现有股东进行公开发售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9,734万股
每股面值 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2,434万股,占发
行后总股本的25.01%。最终发行数量以本次发行募集资
本次发行新股提示 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量和中国证监会的最终核准文件
为准。
公司实际控制人梁大钟、白瑛分别承诺:自公司股
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
售的股份除外),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 公司实际控制人梁大钟的关联方梁晓英承诺:自公
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 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
公司股东深圳市中和春生壹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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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莞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红土信息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公司已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梁大钟、白瑛、梁晓英外的其它12名自然人股东
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每
年转让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数量不
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不足1,000股时,可以一次性转让。
除此之外,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梁大钟、白瑛、施保球、赵红、林忠、文正国、谭云烽
分别承诺: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
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
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月内通
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
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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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