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66人,其中6名员工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其余60名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