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12 证券简称:澳华内镜 公告编号:2022-070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及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相关议案。章程及部分制度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促进规范运作,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其中包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
含4名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 含4名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
第一百二十八条 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 第一百二十八条 战略委员会由四名董事组成,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 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
委员会会议。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委员会会议。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
出建议; 出建议;
(二)对本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 (二)对本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
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本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 (三)对本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
究并提出建议; 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及相关法律 (六)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及相关法律
法规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法规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5名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 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
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 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 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 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
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3名股东代表和2名公司职工代 监事会应当包括2名股东代表和1名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会中的股东代表由股东大会选举产 表。监事会中的股东代表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大会或职工 生,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大会或职工
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公司章程》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2项制度进行了修订。以上制度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管理制度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