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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211:中科微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公告日期:2021-09-29

688211:中科微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PDF查看PDF原文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科创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科创板公 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 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 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Wayz Intelligent Manufacturing Technology Co., Ltd.
                (无锡市锡山区大成路 299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声明及承诺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3,300.00 万股,占发行
发行股数                  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
                          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2021 年 10 月 14 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和板块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131,608,698 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21 年 9 月 29 日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事项。
一、来自中通收入占比较高的风险

  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公司来自中通的销售收入占当期主营业
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8.18%、73.97%和 64.86%,来自中通的收入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高,中通的经营情况及固定资产投资等对发行人影响较大。

  自 2016 年成立至今,公司逐步获得中通的认可,成为中通长期合作的自动化分拣装备供应商,占中通同类设备采购比例接近 100%。若未来公司产品交付及服务能力、新产品开发不及中通预期,或中通因经营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固定资产投资策略调整以减少相关设备投入、出现技术路线转换、更换供应商等因素导致大幅减少对公司产品采购,将会对公司收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报告期内,为保障公司对其项目的原材料采购及执行进度,中通向公司支付的预付款比例高于其他客户,若未来中通因自身经营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调整固定资产采购策略等原因改变对公司的付款方式,降低合同预付款比例或延长各付款节点付款期限,将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公司存在持续关联采购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向美邦环境、嘉年华、中科贯微、无锡联顺等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其中,公司主要向美邦环境采购分拣小车、向嘉年华采购电滚筒、向中科贯微采购面阵相机等图像识别设备、向无锡联顺采购钢平台、下料口等钣金件。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对上述非标准化定制部件的需求持续增长,为保障产品质量稳定性和交付及时性,公司与关联供应商美邦环境、嘉年华、中科贯微、无锡联顺在报告期内持续合作。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公司
关联采购金额分别为 10,371.27 万元、14,952.40 万元和 16,766.02 万元,占原材
料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5.10%、22.11%和 13.27%。

  为完善产业链布局,提高公司对关键部件的把控力,公司于 2020 年 1 月非
同一控制下收购中科贯微 100.00%股权,中科贯微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同时,
公司自 2019 年起陆续实现分拣小车、下料口、电滚筒的规模化生产。但是,基于公司自身战略发展定位,以及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快速增长,自产零部件种类及数量有限等综合因素,未来公司与美邦环境、嘉年华、无锡联顺仍将存在持续关联采购。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七、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之“(二)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之“1、经常性关联交易”的相关内容。
三、中科院微电子所为公司间接股东,与公司在人员、技术、业务拓展等方面存在关联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的主要股东中科微投直接持有公司 13.69%的股权,中科微投系中科院微电子所 100%控股的投资持股平台,中科院微电子所间接持有公司股权。报告期内,中科院微电子所与公司在人员、技术、业务拓展等方面存在关联。

  报告期内,中科院微电子所有 8 名人员在公司兼职工作,其中 3 名人员已陆
续转入公司全职工作。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中科院微电子所共有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功燕在内的 5 名人员在公司兼职工作,其人事关系保留在中科院微电子所,但均未在中科院微电子所担任行政职务,该等人员的兼职情况符合科研院所关于兼职的规定。其中,李功燕已向中科院微电子所申请辞职,其离职手续正在办理中。根据屈彦伯、许绍云、宋建涛、黄晓刚等 4 名兼职人员出具的说明文件,若未来国家对科研人员对外兼职的政策法规发生变化,使得相关人员在公司处兼职事项需要进行调整,其将转入公司处任职,以确保对发行人的经营不构成影响。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拥有 16 项发明专利,其中 3 项发明专利为
中科院微电子所通过中科微投以出资方式向公司转让。报告期内,公司与中科院微电子所及其昆山分所存在“大件分拣控制系统设计”、“快递包裹三维尺寸测量技术”和“目标检测与识别图像处理技术”等 3 项技术委托开发合作,以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重点专项(弘光专项)项目合作。


  公司成立前,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功燕在业务拓展初期,曾与中科院微电子所领导一同拜访中通,与中通就包裹分拣设备产业化合作意向进行交流并达成合作意向。

  根据中科院微电子所出具的相关说明,发行人成立以来已建立了独立的研发体系,自主申请并获授权的知识产权不存在中科院微电子所职务发明的情形,不存在利用中科院微电子所的工作条件进行研究开发的情形;李功燕及其研发团队均不涉及与中科院微电子所的竞业禁止及保密约定,其在中科院微电子所的岗位方向与其在发行人所从事的工作无关,不存在侵犯中科院微电子所知识产权及国家、商业秘密的情形;该等人员在发行人处工作期间所从事发行人业务范围内工作的成果不属于中科院微电子所的职务发明;各方在技术创新、生产经营、业务发展等相关方面彼此独立,各方的知识产权在物质技术条件支持、研究经费使用、权利归属、现实应用等方面亦均彼此独立、互无干涉或权益侵害。发行人与中科院微电子所之间,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或潜在纠纷。
四、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对公司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期间
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2101207 号《审阅报告》。

  2021 年 6 月末,公司资产总额 298,319.88 万元,负债总额 209,070.55 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89,249.33 万元。2021 年 1-6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4,717.42 万元,同比增长 80.0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263.57 万元,同比增长 134.21%;实现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89.70 万元,同比增长 318.96%。

  (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主要经营状况正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情况、主要产品的销售情况、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情况、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2021 年 1-9 月业绩预计情况

  2021 年 1-9 月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约 84,400 万元至 96,500 万元,同比增
长约 40.00%至 60.08%;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 9,840 万元至12,400 万元,同比增长约 27.07%至 60.13%;预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000 万元至 11,560 万元,同比增长约 50.35%至 93.11%。
  上述 2021 年 1-9 月财务数据是公司初步估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
阅,且不构成盈利预测。
五、新冠疫情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

  2020 年初以来,中国及全球范围陆续爆发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疫情对各地区的企业经营和复工复产、居民日常生活和消费均造成了显著影响,公司所处的智能物流输送分拣设备产业链也受到一定影响,具体表现为上下游复工延迟带来的供需疲软、物流受阻导致采购不畅、跨境交通受阻导致境外业务开拓放缓及项目交付验收推迟等方面。

  但公司所处行业具有较强的季节性特征,设备的安装和交付高峰主要集中于下半年,因此新冠疫情对公司经营的影响较弱,且公司已经采取必要的解决措施,在遵守国家相关规定的情况下积极采取应对,制定相应的经营计划及安全防护措施,并于 2020 年 2 月中下旬逐步复工。复工复产以来,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逐步恢复,目前公司订单均正常履行,生产经营已恢复正常状态,公司 2020 年度
实现营业收入 120,441.53 万元,较 2019 年度增长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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