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4-073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出具《关于同意深圳市泛海统
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7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2,00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42.76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 855,2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2,347,865.87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72,852,134.13 元。天职国际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
业字[2021]46335 号)。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公司已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及 2022 年 1 月 25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及《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并结合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湖南长沙 MIM 产品(电子产品零部 64,600.87 52,091.31
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泛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193.91 10,193.91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5,000.00 15,000.00
合计 89,794.78 77,285.21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额(调整后) 日累计投入金额
湖南长沙 MIM 产品(电子产品零部 52,091.30 21,600.76
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泛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193.91 4,949.66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5,000.00 15,086.25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额(调整后) 日累计投入金额
合计 77,285.21 41,636.66
注:1、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大于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超出部分系该部分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2、部分数据计算时因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投入需要一定周期,且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 投资目的
公司募投项目正在积极推进当中,基于募集资金需分阶段分项目逐步投入募投项目,故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将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 资金来源、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 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种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 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 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及决议有效期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公司的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 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 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子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
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现金管理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虽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可能性。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会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2、公司管理层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六、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议案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