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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联精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13

统联精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4-030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 5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向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杨虎先生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 年 5 月 2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胡鸿高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 年 5 月 24 日至 2024 年 6 月 3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
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24 年 6 月 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以及《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26)。

  4、2024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向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杨虎先生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4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4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调整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并认为《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授予人数由97 人调整为 94 人,对应未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将授予至其他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总量保持不变。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授予人数由 97 人调整为 94 人,对应未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将授予至其他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总量保持不变。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根据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及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的原因及调整后的人数、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授予的价格、人数和数量及授予日的确定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述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止授予日)》;

  (二)《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止授予日)》;

  (三)《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授予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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