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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联精密:关于调整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24

统联精密:关于调整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3-075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3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前三季
  度利润分配拟派发现金分红的总额由 46,977,147.00 元(含税)调整为
  46,959,864.90 元(含税);

   本次调整原因: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的股份归属登记工作,新增股份 285,568 股,公司的总股本由
  158,247,315股增加至158,532,883股。并且,自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
  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新增回购公司股份 343,175 股。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 2,000,000 股,上述股份不参与本
  次利润分配,因此公司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总数为 156,532,883 股。公
  司按照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 2023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现金分
  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一、调整前 2023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 年 11 月 16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本次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分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后续分配。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化,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
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预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63)。截至 2023年 10月 31日,公司总股本 158,247,315 股,
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 1,656,825 股,以此计算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46,977,147.00 元(含税)。

  二、调整后 2023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

  2023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
毕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新增股份 285,568 股,公司的总股本由 158,247,315 股增加至 158,532,883 股。

  2023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分别于 2023年 5月 11日
及 2023 年 6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
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0)和《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公司拟使用 3,000 万至 6,000 万元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9.72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2023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截至 2023 年11月 15日,公司完成股份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000,000 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及《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
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已回购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综上所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158,532,883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2,000,000 股后,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为 156,532,883 股。依据上述公司利润分配基数变动情况,公司按照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 2023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变动情况如下: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6,959,864.90元(含税)。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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