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9 证券简称:英集芯 公告编号:2024-027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集芯”)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现将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和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对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
构销售的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该类投资产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