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9 证券简称:英集芯 公告编号:2023-022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集芯”)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5,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60%。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26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2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4.23 元,募集资金101,766.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 11,026.50 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0,739.5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518Z0043 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内,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经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公司及其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2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5,000 万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公司因经营需要,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募集资 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电源管理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 18,558.44 18,558.44
2 快充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 15,510.29 15,510.29
3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6,000.00
合计 40,068.73 40,068.73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 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50,670.77 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为 15,000.00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60%。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
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与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决策程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5,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5,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5,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推动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1、《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