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7 证券简称:格灵深瞳 公告编号:2023-047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春梅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 司 2023 年 第 三 季 度 报 告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提名吴春梅女士、李红将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20,10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出于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能够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规划,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特此公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