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206 公司简称:概伦电子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
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 “五、风险因素”的相关内容,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概伦电子 688206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郑芳宏 /
电话 021-61640095 /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申江路5709 /
号、秋月路26号4幢901室
电子信箱 IR@primarius-tech.com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2,396,361,210.24 2,518,818,229.77 -4.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010,737,333.11 2,094,705,214.65 -4.01
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 196,042,778.23 152,371,455.22 28.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40,883,719.66 648,737.57 -6,402.04
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18,964,680.96 -4,046,516.98 不适用
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52,595,089.44 25,475,665.41 -306.45
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0 0.03 减少2.03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4 0.001 -9,5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94 0.001 -9,500.0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 66.74 59.59 增加7.15个百分点
比例(%)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3,757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 持有有限售 包含转融通 质押、标记或
股东名称 股东 比例 持股 条件的股份 借出股份的 冻结的股份
性质 (%) 数量 数量 限售股份数 数量
量
KLProTech H.K. 境外 21.12 91,637,109 91,637,109 91,637,109 无 0
Limited 法人
刘志宏 境外自 16.15 70,055,723 70,055,723 70,055,723 无 0
然人
共青城明伦投资合伙 其他 7.11 30,846,366 30,846,366 30,846,366 无 0
企业(有限合伙)
共青城金秋股权投资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其他 6.56 28,448,639 0 0 无 0
合伙)
共青城峰伦投资合伙 其他 5.58 24,211,288 24,211,288 24,211,288 无 0
企业(有限合伙)
共青城伟伦投资合伙 其他 4.99 21,667,044 21,667,044 21,667,044 无 0
企业(有限合伙)
共青城博达投资合伙 其他 2.64 11,470,880 0 0 无 0
企业(有限合伙)
共青城经伦投资合伙 其他 2.35 10,189,103 10,189,103 10,189,103 无 0
企业(有限合伙)
共青城嘉橙股权投资 其他 2.10 9,120,124 0 0 无 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井冈山静远股权投资 其他 1.71 7,400,000 0 0 无 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上述股东中,刘志宏与共青城峰伦及 KLProTech 签署了《一
的说明 致行动协议》,为一致行动人;金秋投资、嘉橙投资、静远投资
均为由公司董事陈晓飞实际控制的主体。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 不适用
股数量的说明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