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6 证券简称:概伦电子 公告编号:2023-011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 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共青城金秋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金秋投资”)持有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33,588,35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74%;共青城嘉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嘉橙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10,773,62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8%。 金秋投资与嘉橙投资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4,361,976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10.22%。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且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金秋投资、嘉橙投资为收回部分投资成本,拟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 五个交易日之后的 90 天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4,338,044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拟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 个交易日后的90 天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8,676,088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以上减持计划合计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13,014,132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共青城金秋股权 5%以上非第一 IPO 前取得:33,588,352
投资管理合伙企 大股东 33,588,352 7.74% 股
业(有限合伙)
共青城嘉橙股权 IPO 前取得:10,773,624
投资合伙企业(有 5%以下股东 10,773,624 2.48% 股
限合伙)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 共青城金秋 33,588,352 7.74% ①金秋投资与嘉橙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
组 股权投资管 人均为共青城兴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理合伙企业 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城兴橙”);
(有限合 ②公司股东井冈山静远股权投资合伙企
伙)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静远投资”)
与株洲市国兴同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兴同赢”)
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井冈山兴橙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井
冈山兴橙”);③公司股东共青城睿橙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睿橙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为井冈山泉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井冈山泉城”)。共青城
兴橙、井冈山兴橙及井冈山泉城的执行
事务合伙人均为公司董事陈晓飞,因此
上述五家股东为一致行动人。
共青城嘉橙 10,773,624 2.48% ①金秋投资与嘉橙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
股权投资合 人均为共青城兴橙;②公司股东静远投
伙企业(有 资与国兴同赢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井
限合伙) 冈山兴橙;③公司股东睿橙投资的执行
事务合伙人为井冈山泉城。共青城兴橙、
井冈山兴橙及井冈山泉城的执行事务合
伙人均为公司董事陈晓飞,因此上述五
家股东为一致行动人。
合计 44,361,976 10.22% —
股,占公司总股本实际比例约为 13.55%,持股股份来源均为 IPO 前取得。其中,金秋投资
与嘉橙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静远投资、国兴同赢与睿橙投资持有
的公司股份均为限售股股份。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 计划减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
数量(股)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共青城金 不超过: 不超 竞价交易减 2023/3/13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收回部
秋股权投 9,853,55 过: 持,不超过: ~ 格 得 分投资
资管理合 7 股 2.27% 3,284,519 股 2023/6/9 成本
伙企业 大宗交易减
(有限合 持,不超过
伙) 6,569,038 股
共青城嘉 不超过: 不超 竞价交易减 2023/3/13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收回部
橙股权投 3,160,57 过: 持,不超过: ~ 格 得 分投资
资合伙企 5 股 0.73% 1,053,525 股 2023/6/9 成本
业(有限 大宗交易减
合伙) 持,不超过
2,107,050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股东金秋投资、嘉橙投资有关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
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
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单位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单位仍将遵守上述承
诺。
2、若本单位拟减持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告减持计划,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进行减持。本单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将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符合监管规则的规定以及本单位已作出的各项承诺。
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因其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的收入将全部归公司所有,在获得该收入的五日内将该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4、在本单位持有公司股份期间,若监管规则发生变化,则本单位在锁定或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执行届时适用的最新监管规则。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为收回部分投资成本进行的减持,本次减持计划系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
响。在减持期间内,相关股东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股东金秋投资、嘉橙投资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本公司及股东金秋投资、嘉橙投资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