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205 公司简称:德科立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
目录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5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8
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1
议案三:关于公司 2023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2
议案四: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
议案五: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4
议案六: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5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保障股东在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内容如下:
一、为确认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按规定出示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核对身份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的发言和提问。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进行,简明扼要,每次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并不得超出本次会议议案范围。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现场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
权处理。
八、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股东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于干扰股东大会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24 日,登记地点为无锡
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登记方式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
请参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无锡市德科立
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71)。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1 月 27 日下午 14:00
2、现场会议地点: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桂桑先生
5、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1 月 27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1、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进行发言登记。
2、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数量。
3、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4、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5、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关于修订《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
2.01 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关于修订《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2.02 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关于修订《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
2.03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3 《关于公司 2023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应选董事(6)
4.00 事的议案》 人
4.01 选举桂桑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4.02 选举渠建平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4.03 选举张劭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4.04 选举李现勤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4.05 选举周建华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4.06 选举秦舒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应选独立董事
5.00 的议案》 (3)人
5.01 选举李力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5.02 选举朱晋伟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5.03 选举曹新伟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应选监事(2)
6.00 事的议案》 人
选举陈英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6.01 案 √
选举金云峰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6.02 议案 √
6、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7、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8、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9、复会,宣读表决结果。
10、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11、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2、签署会议文件。
13、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8 月修订)》的
有关修订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拟对《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章程条款
第八十三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 第八十三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
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 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
(一)董事会换届改选或者现任董事会 (一)董事会换届改选或者现任董事会
增补董事时,现任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 增补董事时,现任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
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3%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 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3%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董事会经征求被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董事会经征求被
提名人意见并对其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后,向 提名人意见并对其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后,向
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二)监事会换届改选或者现任监事会 (二)监事会换届改选或者现任监事会
1 增补监事时,现任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 增补监事时,现任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
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3%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 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3%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名,监事会经征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名,监事会经征
求被提名人意见并对其任职资格进行审查 求被提名人意见并对其任职资格进行审查
后,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后,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三)独立董事的提名方式和程序应按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
照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