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3 证券简称:海正生材 公告编号:2024-44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0 月 2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台州湾大道 188 号浙江海诺尔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71
普通股股东人数 7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120,158,00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20,158,00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59.3643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9.3643
(%)
注:截止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202,678,068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为 270,531 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02,407,537 股。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陈志明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非独立董事陈锡荣先生、乜君兴先生,独立
董事王建祥先生、刘冉先生因工作原因通过视频方式参加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逐一说明未出席监事及其理由;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敏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119,685,048 99.6063 458,960 0.3819 14,000 0.0118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120,065,588 99.9230 81,920 0.0681 10,500 0.0089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关于补选公司 22,95 97.981 458,9 1.9587 14,00 0.0598
董事的议案 8,713 5 60 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2 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数量的 2/3 以上通过。
2、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康达(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楼建锋、戴韫琪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经北京康达(杭州)律师事务所楼建锋律师、戴韫琪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认为,海正生材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提案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规范运作 1 号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海正生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9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