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3 证券简称:海正生材 公告编号:2024-14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8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
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9,411,413.60 元。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公司 2023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 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02,678,068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214,245.44 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占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7.23%,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公司本年度不送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及预留部分股份授予登记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3 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9 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此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和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