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3 证券简称:海正生材 公告编号:2023-27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9 月 2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台州湾大道 188 号浙江海诺尔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1
普通股股东人数 11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1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141,448,55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41,448,551
其中:A 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41,448,55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69.7897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9.7897
其中:A 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69.7897
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陈志明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6 人,董事雷加强先生、独立董事王建祥先生、沈
书豪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顾瑜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敏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1.01 关于选举沈星虎 141,448,551 100.0000 是
先生为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1.02 关于选举陈志明 141,448,551 100.0000 是
先生为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1.03 关于选举王海燕 141,448,551 100.0000 是
女士为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1.04 关于选举郑华苹 141,448,551 100.0000 是
女士为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1.05 关于选举陈锡荣 141,448,551 100.0000 是
先生为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1.06 关于选举薛藩先 141,448,551 100.0000 是
生为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1.07 关于选举乜君兴 141,448,551 100.0000 是
先生为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2、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2.01 关于选举王建祥 141,448,551 100.0000 是
先生为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沈书豪 141,448,551 100.0000 是
先生为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2.03 关于选举彭松先 141,448,551 100.0000 是
生为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
2.04 关于选举刘冉先 141,448,551 100.0000 是
生为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
3、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3.01 关于选举徐伟先 141,448,551 100.0000 是
生为公司第七届
监事会股东代表
监事的议案
3.02 关于选举张颖婷 141,448,551 100.0000 是
女士为公司第七
届监事会股东代
表监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01 关于选举沈星 36,74 100.000
虎先生为公司 4,700 0
第七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1.02 关于选举陈志 36,74 100.000
明先生为公司 4,700 0
第七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1.03 关于选举王海 36,74 100.000
燕女士为公司 4,700 0
第七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1.04 关于选举郑华 36,74 100.000
苹女士为公司 4,700 0
第七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1.05 关于选举陈锡 36,74 100.000
荣先生为公司 4,700 0
第七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1.06 关于选举薛藩 36,74 100.000
先生为公司第 4,700 0
七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议
案
1.07 关于选举乜君 36,74 100.000
兴先生为公司 4,700 0
第七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2.01 关于选举王建 36,74 100.000
祥先生为公司 4,700 0
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
案
2.02 关于选举沈书 36,74 100.000
豪先生为公司 4,700 0
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
案
2.03 关于选举彭松 36,74 100.000
先生为公司第 4,700 0
七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
2.04 关于选举刘冉 36,74 100.000
先生为公司第 4,700 0
七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议案均为累积投票制议案,涉及逐项表决,每个子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康达(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曹子圆、戴韫琪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经北京康达(杭州)律师事务所曹子圆律师、戴韫琪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认为海正生材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提案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规范运作 1 号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海正生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2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