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2 证券简称:美迪西 公告编号:2025-010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药物发现和药学研究及申报平台的实验室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2 月 7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5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注册申
请。截至 2023 年 8 月 4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扣除
承销保荐费等各项发行费用 1,470.93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8,529.07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4977 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根据《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募集说明书》及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拟投资总额 调整后拟使 募集资金累 募集资金
号 用募集资金 计投入金额 投入进度
1 美迪西北上海生物医药研发 157,744.16 41,000.00 12,665.72 30.89%
创新产业基地项目
2 药物发现和药学研究及申报 19,870.49 17,700.00 6,605.42 37.32%
平台的实验室扩建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0 39,829.07 39,834.53 100.01%
合计 217,614.65 98,529.07 59,105.67 59.99%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目前市场和行业环境变化、自身战略规划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 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状态日期
1 药物发现和药学研究及申 2025 年 1 月 2027 年 1 月
报平台的实验室扩建项目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情况,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所面临的外部环境及实际经营情况,为确保募集资金的投入有效性,并适应外部环境变化,公司依据中长期发展战略,实行审慎投资策略,采用了谨慎使用募集资金、逐步进行项目布局的原则,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因此部分募
公司为严格把控募投项目整体质量及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结合募投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经审慎评估和综合考量,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计划将“药物发现和药学研究及申报平台的实验室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 2027 年 1 月。
(三)本次募投项目继续实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了重新论证,认为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项目继续实施仍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具体分析如下: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从全球及国内来看,药物发现 CRO 市场仍处于稳步发展阶段,国内药物发现阶段支出占比显著低于全球平均水平,主要原因在于国内目前药物研发策略仍以 fast-follow 策略为主,基于较为成熟的靶点与机制研发 me-too、me-better 或生物类似药。未来随着本土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药物发现阶段支出将保持较高稳定增长,拥有较强药物发现服务能力的大型 CRO 公司将持续受益。
通过实施本募投项目,公司将构建更为全面、高效的药物发现服务体系,增加公司药物发现实验室面积,提升实验设备条件和扩充研发服务人员规模,能够很好地满足国内外大型医药企业大规模、标准化和持续性的药物发现服务需求,提升公司项目承接能力,缩小与竞争对手之间的差距,增强公司的市场地位。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近年来,国家层面出台的系列政策促进国内创新药研发,推动医药产业实现由仿制为主向自主创新为主的升级转变。《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实施方案》《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全面实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MAH)制度、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医保支付体系改革等一系列利好政策的密集出台,带动了国内药物研发服务行业的发展,为我国参与医药研发的 CRO 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属于公司现有药物发现业务的规模扩大,项目建设内容跟公司现有药物发现实验室有很多相似之处。近几年来,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公
司的各项业务规模得到了有效提升,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经验,为未来应对规模更大、复杂度更高的项目奠定了基础。同时,在项目的执行过程中,公司完善和优化了管理体系,并储备了各方面的优秀管理人才,可有效应对未来业务规模扩张的需求。
公司已建立和完善了涵盖药物发现、药学研究及临床前研究等全流程一体化药物临床前研究体系,持续为国内外客户提供研发服务。公司积累了丰富的国内外大型制药企业及众多新兴的知名创新生物技术企业客户,包括武田制药(Takeda)、吉利德(Gilead)、恒瑞医药、石药集团、翰森制药、信达生物等,为本项目新增研发产能的消化提供了保障。
(四)募投项目预计收益
本次项目延期对募投项目预计收益未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市场及行业环境变化和公司战略布局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相关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相关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相关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药物发现和药学研究及申报平台的实验室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事项是公司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