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88201 简称:信安世纪 公告编号: 2024-010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322,43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15,005,011 股的比例为 0.62%,回购成交的
最高价为 14.99 元/股,最低价为 12.62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893,826.43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不低于人民
币 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
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予以转让。
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 2024 年 2 月 28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3)、《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4-
007)。
二、 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
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 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322,43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15,005,011 股的比例为
0.6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4.99 元/股,最低价为 12.62 元/股,支付的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17,893,826.43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
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