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信安世纪 股票代码:688201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实施情况
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三年六月
释 义
在本文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安世纪/上市公司/本 指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公司
普世科技/标的公司/目 指 北京普世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标公司
普世人 指 北京普世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普世纵横 指 北京普世纵横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标的资产 指 毛捍东、缪嘉嘉、普世纵横、普世人持有的普世科技 80.00%
股权
交易对方 指 毛捍东、缪嘉嘉、普世纵横、普世人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指 信安世纪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普世科技
80.00%股权
重组报告书 指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评估基准日 指 2022 年 6 月 30 日
审计基准日 指 2022 年 10 月 31 日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若本次交易交割完成日推迟
业绩承诺期 指 至 2022 年 12 月31 日之后,则业绩承诺期相应顺延为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
交割日/交割完成日 指 标的资产过户至信安世纪名下,且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完成之日
过渡期 指 自审计、评估基准日至交割完成日之间的期间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毛捍东、缪嘉嘉、北
《购买资产协议》 指 京普世纵横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普
世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北京普世时
代科技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毛捍东、缪嘉嘉、北
《购买资产协议补充 京普世纵横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普
协议》 指 世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北京普世时
代科技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
补充协议》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毛捍东、缪嘉嘉、北
《业绩承诺补偿协 指 京普世纵横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普
议》 世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北京普世时
代科技有限公司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业绩承诺期届满时,上市公司委托的符合《证券法》相关
《专项审核报告》 指 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际净
利润进行审计并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
《减值测试专项报 业绩承诺期届满时,上市公司委托的符合《证券法》相关
告》 指 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的减值
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的《减值测试专项报告》
《实施情况法律意 指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
见》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独立财务顾问/银河证 指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券
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 指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德恒律师
容诚会计师 指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中,发行股份的对象为毛捍东、缪嘉嘉、普世纵横、普世人,共 4 名交易对方,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股票数量:6,675,978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票价格:35.80 元/股
发行股票性质: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新增股份 6,675,978 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公司递交了新增股份登记申请,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
明》。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限售期自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发行对象名称及新增股份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股份的对象为毛捍东、缪嘉嘉、普世纵横、普世人,共 4 名交易对方。
关于新增股份的锁定安排具体情况参见“第一节 本次交易方案概述”之“一、本次交易具体方案”之“(六)股份锁定安排。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机构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仍满足《公司法》《证券法》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公告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各参与方保证其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交易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公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书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公司《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全文,该重组报告书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承诺并保证《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全体董事签字:
李 伟 王翊心 丁纯
张庆勇 金海腾 袁连生
张诗伟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上市公司全体监事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承诺并保证《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全体监事签字:
汪宗斌 张蕻葆 贝少峰
蒋明贵 蒲亚梅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上市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并保证《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李伟 王翊心 丁纯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 录
特别提示 ...... 4
声 明 ...... 5
目 录 ...... 9
第一节 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11
一、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11
二、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13
第二节 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15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 15
二、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16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 16
四、重组实施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
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16
五、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16
六、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 17
七、本次交易各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