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1 证券简称:信安世纪 公告编号:2021-037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1 月 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环球财讯中心C 座 4 层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9
普通股股东人数 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50,637,98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50,637,98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比例(%) 54.374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4.3747%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李伟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出席 5 人,独立董事金海腾因工作原因请假;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丁纯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李伟、丁纯、王翊心列席了会议。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50,636,787 99.9976 1,200 0.0024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50,636,787 99.9976 1,200 0.0024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50,636,787 99.9976 1,200 0.0024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50,636,787 99.9976 1,200 0.0024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50,636,787 99.9976 1,200 0.0024 0 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50,636,787 99.9976 1,200 0.0024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7、 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效表决权的比例 是否当选
(%)
7.01 关于选举张庆勇
先生为公司第二 50,629,787 99.9838 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 (%) 数 (%)
1 关于公司收购
股权暨关联交 3,836,787 99.9687 1,200 0.0313 0 0.0000
易的议案
7 关于选举张庆
勇先生为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 3,829,787 99.7863
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5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恒、金花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