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3-052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或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或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
依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 2023 年 2 月 20 日联合下发的《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结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未来业务拓展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公司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5 年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
首席合伙人:谢泽敏先生
上年度末(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 166 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948 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500 人
最近一年(2022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5.78 亿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13.65 亿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5.10 亿元
上年度(2022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6 家(含 H 股)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4)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5)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24,300 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
督管理措施 16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4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29 人次和自律监
管措施 7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杨春强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2021
年度审计报告、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2021 年度审计报告、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希海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09 年 7 月-2022 年 4 月、2023 年 6 月至今在大信执业,2022 年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洪
拟安排合伙人李洪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该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本期拟收费 70 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5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
用 15 万元,较上一期增加(或减少)0 万元。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上市公司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1 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依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 2023 年 2 月 20 日联合下发的《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结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未来业务拓展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对负责本公司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采取邀请招标方式进行选聘。根据选聘结果,公司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和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有关沟通。公司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和担任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履职条件及能力,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公司变更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并取得对方同意。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相关审计从业资质,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变更会计事务所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研究并提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变更会计事务所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以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资质及丰富经验,同意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 、上网公告附件
1.《华峰测控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华峰测控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