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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日新材: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08

久日新材: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199          证券简称:久日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6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项目名称:徐州大晶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年产 4,500 吨光刻胶项
目(以下简称大晶新材项目);实施主体: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孙公司徐州大晶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晶新材);拟投资总金额:19,170.85 万元。

    拟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13,000.00 万元。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项目建设期预计 12 个月,预计
于 2024 年 8 月投产并产生收益。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87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780.68 万股,每股面值人
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66.68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85,415.74 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 14,486.45 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0,929.30 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80.68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9]000423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本次拟变更的募集资金总额为公司前期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
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3,000.00 万元,占扣除发行费用后总筹资额的 7.61%。变更的资金拟用于投资建设大晶新材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为 19,170.85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13,000.00 万元,剩余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2023 年 8 月 7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电子产业目前已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核心动力,属于我国经济发展到现阶段必须自我掌握的核心产业。在电子产业发展中,半导体化学材料有着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为了把握我国光刻胶市场快速发展所带来的发展机遇,公司确立了以“光固化产业为核心、半导体产业为重点”的产业发展方向。根据公司在半导体产业的规划,公司控股子公司大晶信息化学品(徐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晶信息)为公司光刻胶的原材料光敏剂的生产基地,控股子公司天津久日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日半导体)负责光刻胶的研发,控股孙公司大晶新材(久日半导体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光刻胶的生产基地。公司的光刻胶产品配方研发工作现已正常开展,并不断取得新的配方成果。公司在光刻胶方面已建立一支由韩国籍专家吴世泰(SAETAE OH)博士及南开大学教授领衔的光刻胶研发团队,多名成员拥有留学背景和化学或材料专业博士学位。当前,公司光刻胶的送样测试及客户开发进展顺利,已具备根据客户需求开发光刻胶的能力,现正在进行重点客户的送样验证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有多款半导体 i-线光刻胶进入下游客户送样测试阶段,已完成 4 家多批次送样,反馈结果良好,其中已有2 家初测通过,即将进入产线验证阶段,其他客户的半导体光刻胶送样测试也在持续推进。在面板光刻胶方面,公司尚未进行送样测试,公司在面板光刻胶方面已拥有核心技术,公司的光刻胶研发团队发明了两种新的光刻胶配方,一种化学放大型光刻胶,可用于高分辨率平板显示制造工艺;另一种正性光刻胶,通过使用特殊添加剂,可避免产生镜头缺陷,提高平板显示制作工艺的良率。前述两项发明已申请国家发明专利保护。因此,公司需要尽快建设光刻胶生产基地,以实
现光刻胶规模化生产。同时,大晶新材项目建成后,也可以充分利用大晶信息自主生产的上游原材料光敏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

    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项目名称:大晶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年产 4,500 吨光刻胶项目

  实施主体:控股孙公司徐州大晶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产品:年生产面板光刻胶 4,000 吨、半导体光刻胶 500 吨

  根据徐州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徐州大晶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年产 4500 吨光刻胶生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大晶新材项目总投资估算如下:

  序号              类别名称              投资额(万元)      占建设投资比例

  1              工程费用                    14,372.88        74.97%

  1.1            建筑工程费                    3,418.42        17.83%

  1.2            设备购置费                    8,030.00        41.89%

  1.3            安装工程费                    2,924.46        15.25%

  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972.01        5.07%

  3                预备费                      1,227.59        6.40%

  4            铺底流动资金                    2,598.37        13.55%

                    合  计                      19,170.85      100.00%

  大晶新材项目总投资19,170.85万元人民币,其中建设投资16,572.4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2,598.37 万元。项目建设期预计 12 个月(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分析

  光刻胶是半导体工业的核心辅材之一,是在微电子制造业中实现精细线路及图形加工工艺的核心材料,主要用于集成电路和半导体分立器件的细微图形加工工艺,处于电子产业链核心环节,是半导体国产化的关键一环,是半导体和显示面板产业中的关键核心材料。

  近年来,光刻胶行业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国家产业政策的重点支持。国家陆续出台了多项政策支持光刻胶行业发展,为光刻胶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大晶新材项目属于 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行业,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2021 年修正)中“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电子气、高性能液晶材料等新型精细化学品的开发与生产”鼓励类项目,属于国家重点鼓励发
展的领域。

    (二)项目风险分析

  大晶新材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管理风险等不利因素,项目进程和预期效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实施尚需办理环评等前置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同时,公司的光刻胶产品正在进行重点客户的送样验证工作,产品验证周期较长,产生收益还需要一定时间,可能会面临产品验证效果不及预期或者验证失败的风险。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将积极关注国内外宏观政策及行业趋势,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同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加强项目建设的质量、预算和安全管理,并持续跟踪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遇到的各方面问题,同时,积极推动产品验证工作,积极沟通协调,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确保产品尽快完成验证及项目尽快建成投产。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新项目尚需有关部门审批的说明

  大晶新材项目已取得《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邳行审投备〔2023〕457 号,项目代码:2306-320382-89-01-105046),其他相关备案及审批手续正在推进中,公司将在项目推进过程中根据项目进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事项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宜。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关于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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