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99 证券简称:久日新材 公告编号:2020-060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
本 1%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6 日召开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2020 年11 月23日召开的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6.68 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7 日、2020 年 11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56)。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 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0 年 12 月 14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股份 1,234,405 股,占公司总股本 111,226,800 股的比例为 1.11%,回购
成交的最高价为 48.60 元/股,最低价为 42.90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6,717,157.66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