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99 证券简称:久日新材 公告编号:2020-006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
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保证日常经营
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含1.00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保本型收益凭证。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0 年 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
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于同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从而增加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 亿元(含 1.00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收益凭证。前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操作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保本型投资产品,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等,督促财务中心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二、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委托理财受托方拟为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
控制人之间不会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收益凭证,将会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提示
拟购买的保本型收益凭证虽属低风险产品,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含1.00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收益凭证等产品。前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
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因此,同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含 1.00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收益凭证等产品。前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