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97 证券简称:首药控股 公告编号:2023-033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董、监事会成员。股东大会会后,经监事刘志华先生提议并说明,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提前发出会议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在公司会议室即时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材料现场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经与会监事推选,本次会议由刘志华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选举刘志华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
监事会主席,其任期自本次会议决议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监事
会主席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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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 9月 21日
附件
监事会主席简历
刘志华,男,198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应用化学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2008年7月至2010年7月在凯美隆(北京)药业技术有限公司担任药化部助理研究员,2010年8月至今在全资子公司北京赛林泰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药化部经理、高级经理,2023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刘志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北京万根线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2.11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4.2.2、4.2.3条所列之任一情形。